偷拿几个辣椒,被超市威胁罚款6000元,算敲诈勒索吗?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苦苦哀求缴纳1800元
得以脱身
超市有权这么做吗?
朋友在超市购物,因排队打称的人过多偷拿了几个小米椒和一小块生姜在衣服的口袋里,总价值不到2元钱。去收银的时候其他物品正常付款,出门口被安保拦下随后被带到二楼,威胁我朋友说,要通知厂里,告知家人朋友,让他们都知道自己偷东西,要罚款六千元。最后朋友苦苦哀求出了1800元,这才放人。
A1:
你好!超市无权罚款,但也不构成敲诈勒索。敲诈勒索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恐吓、威胁或要挟被害人,取得财物的行为,超市由于你朋友的盗窃行为对你朋友进行罚款,构成不当得利。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于你朋友盗窃的行为,超市仅有权报警,交由公安机构处理,但超市本身并没有处理并罚款的资格。
根据你的描述,你朋友的偷窃行为尚不能构成盗窃罪,但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但超市作为一家企业,无权自订偷窃的处罚标准,这种行为可能会对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最终你朋友出了1800元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你朋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超市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财物。
超市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代表你朋友的行为就是合法的,你朋友盗窃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也涉嫌违法。
2
男方母亲有精神疾病,然后在与女方结婚后几年也有了精神疾病而且有暴力行为,可以离婚吗?
A2:
你好!女方可以与男方协商或者起诉男方进行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这些疾病通常指:①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严重遗传性疾病;②指定传染病,即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③有关精神疾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疾病。根据你的描述,男方是在结婚几年后才患有了精神疾病,除非男方是在婚前就有该类疾病,在结婚时隐瞒了病史,婚后才发现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若男方婚前无病,在婚后几年后才患有精神疾病,则不属于上述法条规定的情形。因此你可以与男方协商或者起诉男方进行诉讼离婚。
根据你的描述,男方同时还存在暴力行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判决离婚。但暴力行为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并且达到比较严重的情形,一般才会判决离婚。
建议你可以先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3
Q3
某输入法推送的虚拟轮盘抽奖活动中,轮盘指针指到了手机,却提示未能中奖,截图联系官方,他们以手机不匹配,网络不稳定为由,要以最后提示为准。抽奖规则之外的人为因素能否作为判定中奖的标准?他们承认部分责任,要用远低于手机的商品补偿我,被我拒绝,我怎么才能申诉拿到手机?该怎么维权?
A3:
你好!你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可以起诉商家,要求商家履行义务。
通常情况下,商家做的这种网络软件抽奖活动,在民法上是一种射幸合同,又称机会合同,指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尚不确定,其确定取决于合同成立后是否发生偶然事件的合同。在顾客点击抽奖后,商家与顾客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如果中奖,那么商家就附有赠与顾客相应奖品的义务。顾客既然抽中了,商家就应当履行义务为顾客提供奖品。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你在软件平台抽奖抽中手机,但商家却不承认或人为调整为未中奖,属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你可以对中奖记录进行截屏公证,同时公证中奖规则,以及取得对方拒不履行的相应证据后,通过起诉对方的方式要求履行给付手机的合同义务。
4
Q4
租房子的时候看完房确定要租交了500元定金,聊天记录是交完定金之后的,又提出合同必须签一年,否则扣除一个月房租,且如果现在反悔不租,500元定金将不予退还,请问算合法吗?
A4:
你好!该行为要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合法。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应该是在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前,缴纳的看房费用,该性质属于订金,是为了订立租约而缴纳的费用。你支付500元后,你们对于租房合同细节进行商讨并有聊天记录,这说明你们之间还没有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如果最终未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该部分费用需要退还。
此处需要区分“定金“与”订金“的概念。定金是法律上的专业术语,依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目的是保障相应债务的履行。
但是订金并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通常是指双方在具有交易意向后,为表示诚意,由一方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部分款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如果收据上是“订金”而不是“定金”,是可以索回的,承租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
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先跟对方妥善协商,要求退还这500块钱。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搜集好转账记录及与对方未达成合同意向的聊天记录,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返还该笔费用。
5
工伤八级,共手术两次,第二次费用单位不给,让我签单位的补偿不要了,就把二次手术的钱给我,我没签。我想和单位解除关系能行么?
A5:
你好!你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拒绝支付给你手术的钱没有法律依据,要求你签不要补偿的协议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你可以要求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感谢值班律师:
王雪薇(江苏南京)
不因一时小利犯错
不因一时得势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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